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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9章你在教我做事?(第1/2页)
伍劲松又是一番好言好语,安慰着眼前这个彷徨至极的可怜女人,并向对方言明,这个案子已经上报给了县政府,正等待着领导们的意见。
听到‘县政府’和‘领导’这两个关键词,齐丽的眼睛顿时一亮,对了,如果伍局长把这件事汇报给了梁县长,那,梁县长肯定会给她和她儿子做主的!
伍劲松好不容易劝走了齐丽,然后把谭武叫了过来说道:“明天上午我去县委汇报,你让刑侦大队写一份案情报告,同时再把相关环节核实一遍,不能有任何偏差。”
谭武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。
他知道局长已经做出了决定,然而,县里的态度会是怎样呢?
如果县里不同意那又该怎么办?
难不成大家以下克上,头铁硬刚?说实话,他是没有那个抗命的勇气!
光华县委,一番忙碌之后,梁县长可算是下了班。
先是安排了霍明志明天早上到家接他去市里开会,然后回到住处给自己煮了一碗牛肉面,简单对付了一口晚饭。
一边吃着面,一边嚼着蒜瓣,却听见自己手机响了起来。
看了一眼,发现是个外省的陌生号码,他以为是骚扰电话,便直接挂断了。
然而没过几秒钟,手机就再次响了起来。
梁惟石想了想,按下了接听键,紧接着,一个带着明显达利安普蓝店口音的男人声音在话筒里响起——
“请问是梁惟石梁县长嘛?我是安平市公安局长邱文化!”
为什么梁惟石一听这个口音就能分辨出来,那是因为他二姨就在普蓝店住,一家人说话都是这个味儿,口音特别重。
“邱局长你好,我是梁惟石,请问,你有什么事情吗?”
梁县长一头雾水,他作为土生土长的吉兴省人,现在隆江省县城任职,却与辽东省的官场圈子没有任何的交集。
所以,安平市公安局的人给他打电话做什么?
“哦,是这样的,最近有四名我市人员,在贵县遭遇了不法侵害,导致两人死亡两人受伤,情况十分严重。”
“市领导和我局对此事极为关注,所以我特意通过庆安市公安系统,要到了梁县长的联系方式,想打听一下,关于这个案子的情况进展!”
“哎哟,差点儿忘了,没打扰梁县长吃晚饭吧?”
邱局长人如其名,说起话来文绉绉的,一听就是个文化人儿,而且不只有文化,还很会说话,虽然用词有些公式化,但言简意赅又不缺礼数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。
梁惟石恍然大悟,原来是因为那个案子啊!
嗯,这么一看,那几个讨债者,或者是雇佣讨债者的什么公司,应该是有些背景的。
不然也不会让当地的市公安局长这么关注,亲自给他打电话询问情况。
人家说得挺礼貌的,梁县长自然也要以礼相待,于是拿起纸巾擦了下嘴,客气地回道:“邱局你说的这个案子,我们县公安局的负责人已经向我汇报过了,明天我让政法委和检察院的同志,会同县公安局一起研究讨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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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样吧,等有了结果,我立刻通知邱局长,怎么样?”
手机那边稍稍沉默了一下,然后传出邱局长有些异样的声音:“梁县长,恕我不解,这么一起案情简单,毫无争议,明显是故意持刀杀人的案子,还有研究讨论的必要吗?”
“难道贵县公安局不应该马上给出侦查结论,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,加快进入起诉环节,让犯罪嫌疑人受到该有的法律制裁吗?”
梁县长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,你在教我做事?
你什么档次?嗯?
别看你和我平级,但我们光华县的事儿轮得到你在那里指手画脚吗?
也许是察觉到了自己的语气不对,邱文化连忙又补充解释了一句:“主要是这起案子发生之后,在我们安平的反响很不好,遇害者的家属天天来市公安局闹,让局里给他们做主……我们这边也是很为难啊!”
“梁县长,我觉得,哪怕是从尽快安抚受害者家属,平息舆论风波的角度,这件案子也是宜快不宜迟。真要拖得久了,我们也没办法和市领导解释,希望梁县长能多多体谅!”
梁惟石心说不管你们是真为难还是假为难,和我们有什么关系?
还你觉得?呵,我不要你觉得,我要我觉得!
再说了,我梁惟石行事,何须向你解释?
我凭什么要体谅你?
想到这里,他的声音顿时就冷了下来,语气有些生硬地回道:“我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我们县委对这个案子的意见,就是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认真研究,谨慎对待。”
“邱局长,你应该也是一名老公安吧?你应该比我更清楚,有些案子,不是哪一方死亡,就算哪一方有理的。如果都是那样的话,还要正当防卫干什么?”
听到‘正当防卫’四个字,手机那边的邱文化面色顿时一变。
这个梁县长到底是什么意思?
难道对方是打算将这起案件定性为正当防卫,不予追究刑事责任?
没错,结合对方前一段话的语境,应该就是这个意思。
“梁县长,你们该不会真这么糊涂,这么草率吧?持刀行凶,两死两伤,算什么正当防卫,有这样正当防卫的吗?”
邱文化邱局长也不装什么文化人了,蓦然提高了声音质问道。
正因为他是一名老公安,所以才比一般人都清楚,所谓的‘正当防卫’符合标准有多么的苛刻。
参照以往的案例,只有在受害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,在自身已经受到了不法侵害的情况下,于迫不得已进行的防卫反击,并且还要满足伤而不死,或者死亡人数不超过两人的情况下,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。
有的案子即使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,然而在司法实践当中,一些司法机关往往会因‘人死为大’‘人命关天’,而做出防卫过当过失杀人的判决。
所以现在你跟我说,这个案子属于正当防卫?
开什么玩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