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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风字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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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四十七章风字卒(第1/2页)
    石达开驻足于焦土之上,鼻腔里充斥着硝烟与血腥混合的刺鼻味道。
    他身后,金田大营乱象未平,喊杀声、救火声嘈杂一片;而在他面前的第十卒阵地,却静得令人心慌。
    这里没有混乱,只有一种近乎死寂的肃穆。
    幸存的士兵们个个脸上黢黑,那是火药熏烤的痕迹。他们沉默地穿行在尸堆中,将破碎的肢体拼凑完整,用衣袖一点点擦去战友脸上的血污。动作轻柔得仿佛生怕惊醒了谁。
    遍地红浆,触目惊心。石达开的目光越过众人,定格在那道瘦削的身影上。
    陈天一跪在一具尸体旁,右手颤抖着,试图合上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。他的军服已成褴褛布条,鲜血已经浸染了军服,红得发黑。
    石达开大步上前,解下自己绣着翼虎纹章的大氅,重重地披在了陈天一肩上。
    面对二十倍于己的铁骑,在伤亡过半的情况下阵脚不乱,还敢于反击的,这就已经是奇迹了。
    “天一。”石达开的手掌用力按住那单薄的肩膀,声音沙哑,压抑着胸中翻涌的情绪,“做得好。”
    陈天一动作一僵,缓缓抬头,那双布满血丝的眼中并无劫后余生的喜悦,只有散不去的疲惫与悲恸:“舅舅,我带出来的六十个弟兄……折了一半。”
    这一声低语,让石达开眼眶瞬间红了。
    他猛地深吸一口气,转身面向闻讯赶来的各营将官、围观的万千将士。这一刻,翼王的威压如山岳般降临。
    “传我将令!”
    声如洪钟,压下了周遭所有的嘈杂。
    “此战,第十卒以不足百人之步卒,硬撼青妖千人铁骑,力保大营不失,当居首功!”
    “即日起,第十卒赐号——‘风’!其疾如风,无孔不入,无坚不摧!”
    “全卒即刻退出作战序列,原地休整。抚恤、粮草、军械,按天军最高规格——十倍供给!”
    风字卒!
    这三个字一出,如惊雷落地。这是天国起义以来,第一支拥有独立封号的部队!
    那些原本对这支“童子军”心存轻视的将官们,看着眼前尸山血海的修罗场,看着那些幸存少年身上散发出的令人心悸的煞气,所有嫉妒的话语都堵在喉咙里,再也吐不出半个字。
    这荣耀,是拿二十七条命换来的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三日后,阴雨连绵。
    第十卒营地的高台上,整齐摆放着二十七口从附近村落高价收来的棺木。
    没有请法师,也没有请高官念悼词。陈天一手里攥着一把刻刀,木屑纷飞间,指尖被划破了也浑然不觉。
    他亲自在每一块灵位上刻字。
    “赵大牛,贵县人,老母尚在,这一刀,刻你孝心。”
    “钱二狗,新婚三日,妻入女营,这一刀,刻你忠义。”
    “孙伍长,身中十一刀,至死不退,这一刀,刻你英魂……”
    刻刀入木的声音,“沙沙”作响,在寂静的雨中清晰可闻。每刻下一个名字,陈天一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张鲜活的面孔。
    台下,幸存的士兵们任由雨水冲刷着脸庞,分不清是雨还是泪。
    当最后一笔落下,陈天一将刻刀狠狠钉在桌案上,转身,对着灵位,对着台下的兄弟,深深一躬到底。
    “兄弟们,一路走好。”
    他直起身,目光如电,扫过所有人,声音不大,却透着一股金石之音:
    “我陈天一在此立誓!你们的血不会白流!凡战死者家眷,皆是我陈天一的家眷!只要我活着一天,有一口饭吃,就绝不让他们饿着!有一件衣穿,就绝不让他们冻着!”
    “英魂不朽!功绩永存!”
    那一刻,所有士兵齐声怒吼,吼声撕裂了漫天雨幕。
    这一场追悼会,震动了整个金田。在这乱世之中,人命如草芥,唯有在第十卒,兵,被当成了真正的人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如果说追悼会是收心,那么接下来的赏赐,就是真正的“立威”。
    石达开没有食言。为了给第十卒争取这份超规格的赏赐,他在诸王会议上第一次拍了桌子。
    “开饭!”
    随着陈天一一声令下,十几口大锅被抬上校场。锅盖一揭,白茫茫的热气腾空而起,浓郁霸道的肉香瞬间席卷了整个营地,让无数围观者的喉结疯狂滚动。
    那不是稀汤寡水的野菜,而是大块大块、肥瘦相间的猪肉,油汪汪的,看着就让人眼晕!
    “凡此战幸存者,每人赏银十两,猪肉五斤!”
    “凡阵亡者,家属领银五十两,猪肉二十斤!由专人护送回乡!”
    “首功之伍及神射手,赏赐翻倍!”
    当陈大海捧着沉甸甸的银锭,提着那块晃晃悠悠的肥肉走到队伍前时,全场一片死寂,紧接着爆发出不可置信的惊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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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这个“圣库”制度森严、所有缴获必须上缴、连高级将领都难得见荤腥的时代,这一幕带来的冲击力不亚于一场地震。
    “我的娘咧……真是银子!白花花的银子!”
    “那肉……那肥膘,有一指厚吧?”
    “跟着陈卒长,活得才算个人!”
    无数双眼睛变得赤红,那是赤裸裸的嫉妒与渴望。
    第十卒的士兵们捧着银子和肉,许多七尺汉子当场嚎啕大哭。他们哭的不是钱,而是那种从未有过的尊严感——原来把命卖给陈天一,真的值!
    消息像长了翅膀,半日之内,“风字卒”成了传奇,陈天一成了所有热血男儿心中的神。
    当招兵令再次贴出,第十卒的营门几乎被踩烂。
    这一次,来的不再只是流民,更有各营的悍卒,甚至是其他部队的伍长、两司马,宁愿降职也要挤进来。
    然而,陈天一的门槛,高得离谱。
    “第一关,智力与服从。”
    陈天一并不要求这群农民识字,那是强人所难。他让人在木板上写下“风、林、火、山”四个大字,教过三遍,半个时辰后,能准确认出并写下来者,方可过关。
    仅此一条,刷掉了那些脑子愚笨、不肯动脑的莽夫。
    剩下的人,面临的是变态的体能与协作测试。负重跑、信任背摔、泥潭匍匐……许多自诩勇武的老兵油子,因为受不了这种“像猴子一样”的折腾,破口大骂着离场。
    陈天一充耳不闻。他要的不是只会逞凶斗狠的兵油子,而是令行禁止的战争机器。
    最终的面试,由他亲自坐镇。
    “为何当兵?”
    “若是有一天,我让你去执行必死任务,你去不去?”
    “若是只有一口粮,给战友还是给自己?”
    他盯着每一个人的眼睛,像是一头审视猎物的狼。他在寻找那种眼神——那种既有对生存的渴望,又有为了兄弟敢于赴死的血性。
    五天后,六十七名新人脱颖而出。
    当这六十七个精挑细选的壮汉,第一次面对那些幸存的老兵时,他们本能地感到了一阵寒意。
    那些老兵只是随意地站着,并没有刻意列队,但每个人身上散发出的那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冷漠与杀气,让这些新兵连大气都不敢喘。
    这就是精锐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营帐内,灯火通明。
    除了陈大海、阿福、胡大宝等老班底外,救护队的负责人黄胜也在列。
    黄胜的救护伍在此战中一战成名。第十卒重伤员的死亡率不足两成,而其他部队往往高达五成以上。
    陈天一将这份血淋淋的数据拍在石达开案头,换来了一道手令:第十卒设立独立医官编制,圣库药材优先供给。这是天国军中第一支现代意义上的战地医疗队。
    此刻,复盘会的气氛凝重。
    “都说说吧。”陈天一指着简易沙盘,“咱们赢了,但赢得很难看。差点就被青妖一口吞了。”
    “人太少!”陈大海瓮声瓮气,“要是有一千人,俺能把他们屎都打出来。”
    “防御工事太脆。”阿福指着图纸,“那木栅栏,马一撞就塌。若是能有拒马,或者挖陷马坑……”
    “火力断层。”新提拔的伍长李四,那个曾经想逃跑如今却眼神坚毅的年轻人说道,“三轮枪响之后,装填太慢,那段时间我们就是活靶子。如果枪头能装上刀子,哪怕不装填也能捅死几个……”
    陈天一眼睛一亮,手中的炭笔重重地在木板上记下:刺刀。
    “说得好。”陈天一总结道,“针对这几点:第一,全员加练白刃战,我要让第十卒的人,没子弹也是老虎!第二,阿福负责改良防御工事;第三,关于枪刺和装填速度,我会想办法改良军械。”
    会议结束时已是深夜。
    陈天一揉着发胀的太阳穴走出营帐,却见胡大宝挥舞着一张红纸,满脸喜色地冲过来。
    “卒长!大捷!东征军主力在武宣大捷!”
    “哦?”陈天一接过捷报,嘴角泛起一丝笑意,这的确是个好消息。
    然而,当他的目光扫过捷报末尾时,笑容微微凝固。
    “……二卒卒长谭绍光,率先登城,斩将夺旗,居功至伟,特赐号‘火’字卒……”
    火字卒,谭绍光。
    陈天一合上捷报,抬头望向漆黑的夜空。
    这个名字他太熟悉了。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,天才并非只有他一个。那个日后威震天国的慕王谭绍光,终究还是展现出了他的獠牙。
    “风”与“火”。
    陈天一握紧了手中的捷报,眼中燃起一抹从未有过的战意。
    “好一个谭绍光,咱们,走着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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